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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9月17日讯(记者 毛道光)记者从上午举行的公安禁毒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青岛市公安禁毒部门开展扫毒会战等专项行动,共查获新增吸毒人员700余人,尚未发现18岁以下青少年的吸毒行为。据了解,青岛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3.2万余人,自2014年起增长率明显趋缓并在2018年首次出现负增长。今天上午,青岛市禁毒办首次向社会宣传由山东省禁毒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戒毒局于8月1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吸毒人员主动登记并接受戒治帮扶的倡议书》,鼓励吸毒人员主动登记,接受戒治帮扶。
青岛吸毒人员增长量年逐年下降 但仍占全省三成
据青岛市禁毒办副主任韩平介绍,青岛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年增长率明显趋缓。由2014年的38.43%连续下降至2017年的4.75%,至2018年首次出现负增长-0.44%。18岁以下青少年吸毒数量、比重均逐年下降,由2013年的120人,占比1.4%下降至2018年的18人,占比0.06%。今年以来,尚未发现18岁以下青少年的吸毒行为。当前青岛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32000余人,占全省的29%。在全市128个镇、街道建立了社区戒毒社,社区康复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社工对吸毒人员进行管理。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1100余人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900余人
目前青岛市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1100余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900余人。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扫毒会战,“清隐”行动等专项行动,查获新增吸毒700余人,说明我市还有相当数量的隐性吸毒人员未被发现,仍有一定数量在册吸毒人员,还在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依然严重。
据悉,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山东省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省 公 安 厅 禁毒总队:18615660626
济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1-85083500
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2-66573160
淄博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3-2136611
枣庄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2-3658283
东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46-7957126
烟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5-6297284
潍坊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6-8783511
济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7-2961259
泰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8-8288101
威海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1-5192620
日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3-7997251、7997522
临沂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9-8037110、8102375
德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17605340266
聊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5-7170669
滨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43-3301620
菏泽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0-3332599
滨 海公安局禁毒支队:0546-8506395
齐 都公安局刑警支队:0533-7506110
银 山公安局刑警支队:0634-6820110
相关链接
关于鼓励吸毒人员主动登记并接受戒治帮扶的倡议书
近年来,山东各级各部门坚持依法禁毒,从严治毒,实现了全省禁毒斗争形势的持续好转。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还有相当数量的隐性吸毒人员未被发现,仍有一定数量的在册吸毒人员还在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依然严重。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让所有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此,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根据《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条例》和《山东省禁毒条例》有关规定,省禁毒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戒毒局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一、鼓励所有未被查获的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据此,凡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原吸毒行为将不予处罚,公安机关还将协助其进行必要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社会救助。
二、鼓励吸毒人员自愿接受戒毒治疗。戒毒是一个长期、痛苦的过程,单靠自我约束难以根除毒瘾,需要到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科学、系统的康复治疗。为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6家开展戒毒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详见附件1)。依据有关规定,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将不予处罚。
三、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吸毒成瘾人员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据此,鼓励吸毒成瘾人员主动接受自愿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将不予处罚。
四、鼓励吸毒人员主动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是我们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帮助戒除毒瘾的人文关爱措施。所有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并自觉履行相关协议。鼓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主动提高吸毒检测频次,巩固戒断效果,公安机关以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免费给予检测、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必要的戒治帮助。
五、鼓励阿片类吸毒人员主动接受药物维持治疗。《戒毒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实践证明,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能够有效控制或减轻阿片类毒品的戒毒症状。据此,鼓励吸食海洛因、鸦片等阿片类物质成瘾者,自愿参加维持治疗。目前,我省药物维持治疗点设在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99号,电话:0532-86669102)。
六、鼓励吸毒人员家属、监护者等敦促吸毒人员接受戒毒治疗。亲情感化和帮助,是吸毒人员根除恶习、重获新生的重要途径。鼓励吸毒人员家属、亲人、朋友、邻居共同关心吸毒人员,敦促吸毒人员主动接受戒毒治疗,也可带其到公安机关或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主动接受尿检或毛发检测,做到不抛弃不放弃,用亲情去感化,用真情去规劝,让他们对生活重拾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真正远离毒品。
七、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禁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在此,号召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向毒品说“不”,让毒害无处滋生。(举报电话详见附件2)
近年来,我省科技禁毒水平不断提高。现在既可以通过对生活污水中毒品或者毒品代谢物的检测,推测出吸毒人员数量,又能追踪毒品来源至某栋住宅楼;还可以通过人体毛发检测,追溯6个月内的吸毒行为。下步,我省禁毒部门将不断强化“污水验毒”、“毛发检毒”等新技术、新战法的运用,吸食毒品被查获的概率大幅提升,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将无所遁形。因此,吸毒人员与其四处逃避被查获受处罚,导致吸毒成瘾不断加重,不如主动登记免于处罚,主动接受戒毒帮扶,减轻痛苦。
责任编辑:大众网·青岛
文章来源:大众网·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