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齐都、银山公安局:
根据《吸毒者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2号)、《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2号)等有关要求,省公安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第二批申报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戒毒医疗机构进行了资料审查、结合属地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现场勘验结论,确定青岛正阳心理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成为我省第二批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戒毒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青岛正阳心理医院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
泰安市精神病医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
毒品的肆虐横行,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了深重危害。
2018年以来,青岛市的毒品形势依然严峻:
毒品犯罪案件数占到
全省毒品案件数的
40%以上查处吸毒人员
3600余人次
处置强制隔离戒毒
680余人次
责令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
1500余人次收治人员数量迅速增加
收治人员当中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明显增多
滥用合成毒品的人员当中精神严重异常、自伤自残者比例增大
全科医生、精神科医师相对短缺
戒毒医疗亟需强化
毒品作用于人体后,人体机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止吸毒,就会出现肌肉疼痛、瞳孔放大、涕泗横流等戒断反应,痛苦异常。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强烈的欲望,驱使其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
行为异常 情绪障碍 侵害呼吸系统 影响消化系统 侵害心血管系统 引发血管硬结
成为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戒毒医疗机构后,青岛正阳心理医院将进一步加强自愿戒毒及成瘾认定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并将科学、规范、有序的开展吸毒成瘾认定工作,为山东省的吸毒成瘾认定及医疗戒毒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